黄冈中学关于推荐评选2013年度湖北名师工作的通知 | |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:2013/5/23/星期四 15:22:29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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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师〔2013〕4号)和市教育局《关于推荐评选2013年度湖北名师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“湖北名师”推荐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范围、对象 二、推荐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1人 三、推荐评选有关条件 (一)湖北名师评选条件 见附件(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)。 (二)黄冈市推荐补充条件 1、业务水平在本学科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地位,教学质量在全市、全省同类学科中名列前茅。教育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,撰写有教育教学专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,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,为同行所公认。 2、参与“课内比教学,课外访万家”工作取得突出成绩。 3、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,教学工作量饱和。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00课时;小学校职干部不少于220课时;中学、中职校职干部不少于260课时。 4、全市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湖北名师或特级教师不少于5人。 5、结合《湖北省初等学校名师、中等名师评选指标内容(试行)》(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7)进行自评,自评分较高。 四、报名时间: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6月3日下午五点前,将申报申请递交到学校办公室,过期不候。 附件: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办 公 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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