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冈中学关于2013年度“黄冈名师”申报工作的通知 | |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:2013/12/6/星期五 9:30:15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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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13年度“黄冈名师”和“鄂东技能名师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【黄教办〔2013〕155号】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黄冈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二、名额分配 三、评选条件 2、具有先进的、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,撰写有教育教学专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,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,为同行所公认。业务水平在本学科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地位,教学质量在全市同类学科中名列前茅。 3、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主持并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,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。主讲优质课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。参与“课内比教学,课外访万家”工作取得明显成绩。 4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。所培养的学生成绩优异,或显著提高,学生及家长评价高,社会反响好。 5、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,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地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对形成教学教研团队和梯队做出重要贡献。 6、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,教学工作量饱和。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00课时;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(含其它正校职、副校职干部)不少于260课时。近三年来,校长、幼儿园园长未带课的一律不得申报。 7、教龄满10年(统计时间截至2013年9月1日)以上的专任教师,具有相应学段高级职称,具有黄冈市骨干教师资格;45岁以下者,具有本科以上学历;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,女不超过50周岁。 8、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湖北名师、特级教师或黄冈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共不少于3人。 附:关于开展2013年度“黄冈名师”和“鄂东技能名师”评选工作的通知(单击右键下载),文件详见学校网站公告栏或黄高人QQ群共享栏附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于2013年12月11日(星期三)下午4:00前向学校新老校区办公室递交申报黄冈名师申请书,过期不候。 学校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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