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冈中学关于2013年度“黄冈名师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作者:admin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3/12/6/星期五 9:30:15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    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13年度“黄冈名师”和“鄂东技能名师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【黄教办〔2013〕155号】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黄冈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对象
   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、幼儿园、职业院校、教科研机构在岗一线教师。

    二、名额分配
    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黄冈名师名额为2名(其中高中1名,初中1名)。

    三、评选条件
    1、政治立场坚定,忠诚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职责;师德高尚,无私奉献,业绩突出。

    2、具有先进的、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,撰写有教育教学专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,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,为同行所公认。业务水平在本学科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地位,教学质量在全市同类学科中名列前茅。

    3、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主持并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,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。主讲优质课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。参与“课内比教学,课外访万家”工作取得明显成绩。

    4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。所培养的学生成绩优异,或显著提高,学生及家长评价高,社会反响好。

    5、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,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地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对形成教学教研团队和梯队做出重要贡献。

    6、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,教学工作量饱和。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00课时;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(含其它正校职、副校职干部)不少于260课时。近三年来,校长、幼儿园园长未带课的一律不得申报。

    7、教龄满10年(统计时间截至2013年9月1日)以上的专任教师,具有相应学段高级职称,具有黄冈市骨干教师资格;45岁以下者,具有本科以上学历;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,女不超过50周岁。

    8、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湖北名师、特级教师或黄冈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共不少于3人。

    附:关于开展2013年度“黄冈名师”和“鄂东技能名师”评选工作的通知(单击右键下载),文件详见学校网站公告栏或黄高人QQ群共享栏附。

   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于2013年12月11日(星期三)下午4:00前向学校新老校区办公室递交申报黄冈名师申请书,过期不候。

学校办公室
2013年12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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