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表彰黄冈中学首届“感动校园十佳学生”的决定
作者:admin  文章来源:政教处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08/3/25/星期二 8:56:51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: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,实施素质教育,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,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结合我校实际,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,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“忠、孝、雅、诚”等传统美德,经学校同意,政教处于2007年12月份开始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黄冈中学“感动校园十佳学生”评选活动。

    这次活动得到了全校学生的积极响应,经过班级提名,学生自荐、互荐,年级上报,政教处广泛征求意见,《黄冈中学报》刊登先进事迹,全校学生投票推荐;最后学校研究决定,授予郑媛、程晶、程秋芸、裴玉华、陈心源、梅艳林、夏素缦、蔡俊杰、刘妍君、李顺等十名同学黄冈中学“感动校园十佳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
    在“感动校园十佳学生”中,有的同学品德高尚、无私奉献;有的同学兢兢业业、任劳任怨;有的同学尊老爱幼、热爱生活;有的同学不怕挫折、敢于与命运抗争;有的同学刻苦学习、立志成才;有的同学特长显著、才艺双全。“感动校园十佳学生”是黄冈中学学生学习的榜样,他们的优秀品质是黄冈中学宝贵的精神财富。

    学校希望全体学生向感动校园十佳学生学习,学习他们胸怀大志、勤奋学习,学习他们高度重视人格修养,学习他们热爱同学、热爱师长、热爱学校、热爱祖国。全体学生要以“感动校园十佳学生”为榜样,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为建设和谐品牌黄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,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。

黄冈中学政教处  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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