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1年度黄冈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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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中学关于开展2011年度黄冈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


作者:admin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10-09

  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11年度黄冈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黄教师[2011]15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黄冈名师推荐工作,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评选范围、对象

    黄冈名师评选范围、对象为:全市公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(含职业中学、盲聋哑学校、工读学校)、中专学校(含师范学校、教师培训中心、教科院等)在岗从事教学或教研工作且具有本学段高级职务的教师。
已取得特级教师资格的教师可直接申报,直接靠评。

    二、申报评选条件

    1、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事迹突出。

    2、教育教学思想先进,教学风格鲜明,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,撰写有教育教学专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,为同行所公认。

    3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,主持并承担了市级以上科研课题,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。所主讲研究课或观摩课获得市级以上优质课一、二等奖。

    4、所培养的学生中,有公认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贡献者。

    5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,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,对形成合理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。

    6、具有黄冈市骨干教师资格,在市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。本县、市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特级教师不少于3人。

    7、中等学校教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、初等学校教师取得专科以上学历,专业对口,具有本学段高级教师职务,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,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达到40学分,计算机和普通话达到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。

    8、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,教龄满10年以上,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,女不超过50周岁。

    三、申报办法:

    请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教师,写出书面申请及填写《黄冈名师申报表》(黄冈中学网站下载,要求填写内容简洁,不超过200字,电子邮件发
hgzx_1904@163.com),并10月10日(星期一)上午12:00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办公室,逾期视为放弃。

    下载地址:《黄冈名师申报表》(请单击右键,选择“目标另存为”进行下载)

黄 冈 中 学 
2011年10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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